大学***,河南大学***
“哈佛图书馆火灾,学生归还违反校规带走的藏书,被开除”,大家怎么看?
这故事从听起来就是胡扯,跟那鸡汤文差不多,不过不管真实***。
法律上,各国或多或少都有紧急避险原则,实际操作中遇到灾害很多事情也会被默许。但是一个学校有必要去制定类似紧急避险原则的条款来管理学校吗?如果认为校规要注明火灾水灾旱灾都该怎么做才是没有问题的校规,那我觉得这提问的根本就是在杠。校规本身当然没有问题。
图书馆被烧藏书被毁,这个校长应该先开了,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,按照规定,私拿图书先开除,然后再走流程,归还书籍有功,表示感谢重新招录进来,规矩不是照样被执行。所以这个校长也是甩锅无能之辈,难怪图书馆毁在他手里。
很巧,这则故事作为作文材料,我让学生写过作文。不过题主讨论的是哈佛这则规则是否有问题,我就不能扯什么作文审题立意了。
不过,故事里并没有直接引用哈佛的相关校规,只能通过“违反图书馆规则,悄悄把一位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”这句话进行判断,这则校规,应该是:禁止学生把某些类型的书(比如这位牧师捐赠的书籍,毕竟如果禁止把所有书带出图书馆,这规则似乎有些过分)带出图书馆,否则开除。
讨论这样的规则是否合理,首先要明确这是故事,还是真实发生的***。我没有那么多精力查证真伪,但在网上搜这个故事,发现有人已经提出质疑:
一、在另一个版本的故事里,写出了书记捐献者的名字,这位牧师叫John Harvard,有人在哈佛图书馆官方网站上查询,这位牧师捐赠的书籍不是250本,而是400本。
(故事中的那位牧师:约翰·哈佛)
二、在哈佛图书馆***上,查不到这四百本书”不许带出图书馆“的规定。
三、另一个版本的故事里,直接写出了这本书的书名《***教针对魔鬼、世俗与***的战争》(Christian Warfare against Devil World and Flesh),但事实上,书名翻译成中文应当是《***教针对魔鬼世界和***的战争》,当时学校图书馆共有约400册图书被借出去所以幸免于难,Christian Warfare这本书是其中之一。但据学者研究这本书只能说很可能是哈佛捐赠的四百本图书之一,因为没有签名,所以缺乏铁证。
综上,这则充满高中作文材料风格的故事,极有可能是编的,就跟华盛顿砍樱桃树,爱迪生利用平面镜给妈妈做阑尾炎手术一样。
如果是编的,那故事的意义就在于告诉我们道理,而非去讨论这条规则是否合理,毕竟,我们可以把这条规则理解成编写者的个人设定。
一套完整的大型规则一般都会需要有一个安全协议。即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最基础的“利益”而违反某些或者大部分规定的权限。就像流浪地球中moss的“叛逃”按照规定空间站是地球的领航员也是地球的护盾,但是在地球彻底没救是应为安全协议就不会进行无意义的牺牲。
而反观哈佛校规就忽视了这点图书馆的校规目的是保护图书,那么就应该为任何保护图书的行为放行。
当然了这个学生被开除也实属活该,掩盖罪名都不会确实不配待在哈佛。
首先学生借阅肯定不是通过正当手段,既然犯错就要受到处罚。我们不能说校长的处理方式不对,但是因为学生的行为保护了唯一珍本,我们中国讲究的是法律不外乎人情,功过相抵应该也不至于开除,但是那是在外国就没有什么人情可言。所以只是根据的标准不同罢了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shuoyunnet.com/post/41830.html